珠海校区、各学院: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各学院须严格按照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遵医校办发〔2022〕51号)中的评选条件及评选流程进行评选和公示,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1.请参照附件5模板格式填写,填写内容与照片须制作成电子版后打印,电子照片黑白打印即可,学生签名须手写。
2.申请理由内容用五号楷体,行距25磅,内容不得少于三行,不得多于六行,学院意见一栏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3.其余表格填写内容用小四号楷体。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1份,表格中除签名和日期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我中心已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复印件1份;
3.《贵州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需学院盖章)及电子版;
4.评选要经过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讨论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需附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的会议纪要、学院公示资料、学院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字的会议纪要。
三、注意事项
为合理的分配国家各项资助资金,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各项资助请避免重复评选。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8日下午17时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亚南老师处。
联系电话:0851-28642687。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遵医校办发〔2022〕51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贵州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