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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4-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2024-08-29 15:02   审核人:

各学院:

一、请通知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新蒲校区学生事务楼四楼4-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以便我中心及时在贷款系统中录入贷款相关信息,保证学生助学贷款成功办理及发放。

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资金中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直接划入学校账户,由学校收取(其余收费项目需学生自行缴纳),剩余资金划入学生在生源地贷款中心办理贷款时所注册的金融账户(支付宝或银行账户),学生提取到绑定银行卡后使用。

三、有极少部分省份办理的不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的,请按当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求进行办理。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交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好的同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受理证明》需按班级或学院收齐后交到我中心。还未办理的同学请尽快办理,过时将不能办理贷款。

2、网上远程办理续贷并成功的同学,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打印,按班级或学院收齐后交到我中心;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的同学,生源地资助中心直接反馈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3、每位学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左上角空白处写上学生本人正确的学号、专业、学费、住宿费以及这两项合计金额(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在学校财务处公众号上的查询结果为准)。受理证明沿虚线裁剪,虚线以上部分交给我中心,虚线以下部分学生自己留存,上面有学生支付宝账号及密码的,请尽快登陆贷款支付宝账号修改个人密码,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时,除学费及住宿费的剩余资金会划入此账户。

4、请贷款学生认真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的信息,若学校名称和毕业时间有误的,请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更改后,再将正确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我中心;若只是学号、专业有误,可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手写修改后交我中心。若有不详,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51-28642687。



遵义医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9日

说明: QQ图片202308250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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