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
遵义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 |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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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
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学校特别优秀的学生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第二章 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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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
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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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
遵义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 |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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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举办2024年资助工作培训会 |
为加强珠海校区资助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高资助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10月30日,珠海校区2024年资助工作培训会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举行。珠海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曹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以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了学校资助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姚琳、副科长张亚南作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张亚南聚焦资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详细讲解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专项 |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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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2025年金融知识进校园”主题... |
为普及宣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提升学生的金融安全意识和诚信教育思想认识。5月29日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邀请中国农业银行汇川支行内训师——张德雯老师,在新蒲校区会堂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进校园》专题讲座,15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在会场外,发放了反诈防诈的宣传资料,提醒学生增强金融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在讲座中,张德雯老师就金融知识普及、如何维护个人 |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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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在校生首次申请或继续申请国... |
各院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的是一年一贷的模式,每年贷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或办理续贷手续的时间都在7-8月底期间,2025年需要首次申请贷款或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办理贷款流程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 1、学生用个人已注册账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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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7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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